潘星光律师,中北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营业执照是决定我们能不能够将自己的小店开成功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有的人可能因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而被要求关店门。虽然这钟情款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多见,但是也还是存在一些营业执照丢失后未及时补齐而被查封的事件发生。那么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及其相关问题。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办理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办理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办理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大概办下来要600元。
二、怎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需要先去工商局申请,填写表格,再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后申请发票,再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公章。
营业执照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三、两人合伙营业执照写谁
1.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
2.经登记注册后,其他人的名字将记录在合伙人名录或股东名录中。
3.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只能有一个。
4.个人经营的,经营者姓名不允许变更。
5.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变更。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流程及其相关问题,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一般和营业执照的办理的流程是一样的,因为现在有很多的人会恐惧是不是自己的营业执照弄对了就不能够在办理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个体户营业执照补办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股东会决议都有效吗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方法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依赖于按照是否形成合意,分为成立和不成立两类、成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是否生效,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以及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接下来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会决议效力的情形
参照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理论,总结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判例,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如下种类:
1、按照是否形成合意,分为成立和不成立两类;
2、成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是否生效,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
3、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即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实际有四种情况:不成立、成立但无效、成立但可撤销、成立且有效。
根据上述分类,司法实践中,关于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三类: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股东会决议是否无效、股东会决议是否可撤销。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判断
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但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理论,;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除3项条件外,;作出股东会决议;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根据上述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成立的股东会决议主要有以下两类,共五种情形:
主体不适格的股东会决议
1、未召开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规定的含义
根据上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职权的方式为召开股东会,未召开股东会而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应当认定为并非股东会在行使职权,而是股东个人在行使职权。当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属于例外情形。
因此,除有限公司的股东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外,其他情形要作出股东会决议,必须召集股东会。若未召集股东会的,该等股东会决议作出的主体实际并非公司的股东会,应当认定为不成立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实际支持了该观点。其认为未召集股东会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是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未成立的股东会决议当做无效处理,该类决议的性质实际是未成立的股东会决议。
2、并非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认定一个会议系股东会的基本标准为:
股东会由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人召集;
意思表示应当为召集股东会而非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