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822258480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股份公司
律师信息
潘星光-中北律师照片展示

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 :11201202110346571
  • :18222584808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更多介绍 >>

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中北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中北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

 潘星光律师,中北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当自然人股东去世了,原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他的股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但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继承人继承股权之后会导致公司股东变更,这对公司将产生深刻的影响。那么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

  二、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的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三、股权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1、是否必须出具股权继承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有些公证部门要求股东的继承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理由是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我认为不必要也不可行,理由是:第一,继承权是绝对的,只要被继承人的股权是合法存在的,其股权是否真实反映其价值不是公证机关考量的范畴,在审核前述证明性文件无误后,无权干涉相关继承人所继承的股权规模的大小,价值的多寡。第二,股权的继承人多数情况下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在其他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无权了解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更无权查阅公司的财务账册,又如何能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呢如以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为股权继承的前提,势必阻滞股权的继承,甚至侵害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是否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持此观点的公证部门是因为股权继承实际上也是股权变动,而且往往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适用法律上要套用《公司法》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事实上,一旦公证部门有此要求,本来对股权继承持同意或默认态度的股东往往会改变主意,从而排除股权继承的发生,剥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不符合我国《公司法》和《继承法》的立法初衷的。所以,我也反对将其他股东的意愿作为股权继承的要件。至于其他股东对于继承人因年龄、智力、能力、经验甚至是品德等瑕疵而不同意继承人的全体或部分作为股东行使权利的,应该通过公司章程予以设置,或者通过董事会成员的选举限制其权利形式。

  

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

  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的越来越紧密,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挑战。我国目前就业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大家创业。那么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现在虽然创业的政策福利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当事人不可以盲目进行设立公司,而是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再做决定。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All Right Reserved

中北律师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